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台湾一直没有像样的摇滚。如果你听说哪个台湾歌手说他的风格是摇滚,他的歌词一定写得很烂。
上世纪90年代初,台湾有个音乐人叫方龙骧,他受当时BMG唱片公司之托,来到北京,希望在内地挖掘几个“披头士”或约翰·列侬。当他的双脚还没有踏在北京这片土地上,就已经有一支摇滚乐队在他预定的当时最高档的王府饭店商务中心以他的名义购买了数千元的商品;当他请另一支摇滚乐队吃饭的时候,这支乐队在最高档的餐馆里把菜单上最贵的菜都点了,而且一式两份儿。方龙骧从来没有看到这么穷的人,在摇滚人眼里,方龙骧就是暴发户,既然亲自把脖子伸过来,不宰你宰谁!但是,即便这样,也没有让方龙骧的脖子缩回去,而是义无反顾地录制了一张又一张《摇滚北京》。当时在方龙骧眼里,用中国话唱摇滚的地方只有北京。
另一个从台湾来的张培仁,他曾经说有一个梦想,如果他有足够的钱的话,他会把内地所有摇滚乐队都签下来。虽然这个理想在那把“中国火”渐渐熄灭后宣告结束,但他仍痴心不改。
以上这两个例子可以说明,90年代初期,当崔健的专辑《一无所有》在台湾地区发行的时候,确实给台湾歌坛带来巨大震动,那些被无聊的流行歌曲压抑得快要窒息的台湾音乐人,真的看到了新大陆,大陆能出崔健这样的摇滚歌星,至少说明一点,这地方适合摇滚乐生存。那么,反过来恰恰说明,台湾没有摇滚乐,否则他们干嘛要舍近求远,冒着挨宰的危险,执意要开发中国摇滚乐呢。
1994年,台湾有支叫“刺客”的摇滚乐队,他们的专辑被引进到大陆,听过这张专辑的人普遍反应是:这也叫摇滚?还好意思出唱片?这感觉就好像毛阿敏的专辑拿到台湾发行,那边的人听完后的反应是:这也叫流行歌曲?还好意思出唱片?
两岸人的审美存在差异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当年两岸人在生活上的落差直接从流行歌曲中体现了出来,当大陆这边唱“低矮的草房苦涩的井水”时,台湾那边唱的是“你走过林立的高楼大厦望着那些拥挤人”。这是农业具象与工业具象的差异。
直到大陆有了摇滚乐,才算在歌坛上挽回点面子。为什么大陆人在玩摇滚的时候就能更胜台湾一筹呢?大概摇滚这东西更适合表达苦大仇深吧。内地第一代摇滚乐手,基本上都赶上了“文革”的尾巴,当那段苦难和后来的开放形成鲜明的对比后,就更加衬托出当年的苦难。所以,最初的摇滚是有精神的。
所以,台湾的流行歌曲,像宝剑,锋从磨砺出,它高贵;大陆的摇滚,像梅花,香自苦寒来,越苦越摇滚。这边有的恰恰是那边没有的。90年代,台湾音乐人曾经搞过一次“百佳中文唱片”评选,摇滚唱片只有两张,一张是崔健的《一无所有》,一张是唐朝的《梦回唐朝》,这两张都是来自大陆。
大陆听众更喜欢把摇滚上升到一种精神层次上,它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与芸芸众生区分的标签,它是发泄,叛逆,思想,而不是一种生活方式。所以,大陆摇滚乐越玩越狠。而台湾的摇滚在这边听来总像得了软骨症,就像那软绵绵的台湾国语一样,摇滚肯定也是软绵绵的——不管是音乐还是演唱。
当伍佰还叫吴俊霖的时候,他的《爱上别人是快乐的事》似乎很摇滚,但这种摇滚很快就被大陆听众识破,它仅仅是乐器上的摇滚,或者说,离热带和亚热带越远越摇滚,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后来的赵传似乎也像个摇滚歌手,但人们最喜欢他的“很温柔”。再后来,就鲜有摇滚从台湾那边过来。这几年出来个“五月天”,也是貌似摇滚。当大陆这边都快把西方摇滚风格玩过两遍的时候,台湾那边也没出来真正的摇滚。
最近,台湾的一支“董事长”乐队的专辑《找一个新世界》引进到大陆,张培人称这张专辑是“近几年里听过的最出色、最值得收藏的摇滚乐唱片”。如果真按照大陆摇滚的标准来看,它可能还不如一支北京的三流摇滚乐队,听起来仍然延续台湾摇滚温吞水的风格。但是,如果把它当成一张流行歌曲专辑来看的话,它还是不错的。
看来,台湾那边真的无法出现真正的摇滚,哪怕它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体现,出来一个都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