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0日《南方周末》刊载对中国电影海外推广公司总经理周铁东的专访,题为《“走不出去的是大多数”——中国电影在海外的卖相》。采访中周铁东直率的披露,许多在国内叫好又叫座、票房过亿的国产电影在国外遭遇票房仅数万美元、观众寥寥的冷遇。这其中有文化背景、制作理念等等诸多原因,周铁东还提到了一个目标市场问题:“现在我们有一个误区:北美市场是最重要的市场。但对谁来说,北美市场都是不可能的市场。美国自己的片子永远占97%以上,剩下3%的进口影片,更多是在小众艺术院线,这3%里还有四分之三是英国电影。非英语片在美国主流市场可以忽略不计。如果我们要把电影走出去,目标瞄准在美国市场,绝对是事倍功半。”
多年来中国音乐“走出去”也是国内相关部门的大力推行的事业。“走出去”的内容包括中国民族音乐和中国音乐家出国演出、发行唱片、学者讲学、作品出版等等。其中中国民族音乐赴国外演出是有关部门最为重视和大力支持的,因为中国民族音乐是承载中国文化的载体,它走向世界,也就是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对于百余年来一直处于“文化逆差”的中国,这种“走出去”特别能够提振民族文化自信和自尊心。但和中国电影在国外的境遇类似,中国民族音乐的演出虽然也曾有像电影《红高粱》、《英雄》在海外那种辉煌的业绩,但多数情况下还是要靠海外华人社团组织观众,更提不上可持续性的商演和票房。
有一种说法,认为西方古典音乐能够在国内推广,并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中国音乐一样可以在欧美国家拥有自己的市场。这就像说既然英语可以成为国内中学、大学的必修课,那么汉语也一定可以成为欧美国家中学、大学的必修课一样,不是没有可能实现,但在有限的未来还只能是一种倔强的表态。中国民族传统音乐在世界上的地位,类似于印度、日本、印度尼西亚的传统音乐,受到尊重,但不被消费。同样,印度、日本、印尼传统音乐在国内也只能作为官方或民间学术团体的“文化交流”来运作,如果按照市场模式是不可能有持续性经营的。与中国电影在北美市场的境遇一样,欧美国家艺术音乐市场,绝大部分份额已经被欧洲传统古典音乐占据,剩下的那一丁点份额还有各国自己本民族的传统音乐要推广。来自东方神秘古国的古代音乐,很可能会吸引猎奇者的关注和音乐文化学者的喝彩。但是要真正融入当地人的生活,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演出形式,其难度就像在咱们国内推广伊朗和墨西哥电影,仅仅专家喊好是没有用的。
中国传统音乐和国产电影一样,走得出去,但是在欧美国家非华人聚居地区站不住脚,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周铁东的访谈中解释了“先要搞清楚,谁想走出去”的问题:“是官方诉求,还是民间诉求?是政治诉求、文化诉求,还是商业诉求?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人去正面回答、正面触及。严格说起来,中国电影现在走出去,诉求只有官方;但官方停留在概念阶段,没有对走出去进行一个大的政策安排,资金安排、组织安排、人事安排都没有。”中国传统音乐“走出去”大多数情况下也是由官方组团、政府出资,其宗旨和目的与在国外开办孔子学院类似,是一种大国意识下的文化输出。纯民间团体和个人自费,或由国外华人实体、社团邀请“走出去”的情况也不少,但多数情况属于“积累资历”:有出国演出的经历,会对未来在国内的发展有益。真正从纯艺术角度意义重大的,是国外的音乐节、基金会出资邀请国内的民族音乐家赴国外演出,这种“要我去”所受到的重视与影响,是那些“我要去”的访问无法相比的。但是这种情况为数不多,且受邀请的经常是“非主流”个人或小团体。这些没有经过国内有关部门策划、组织的出国演出,有关部门通常持不阻拦也不鼓励的态度,只求“不出问题”,不求再接再励,更少见借题发挥,以期促成可持续发展的“走出去”。
中国民族传统音乐是可以也应该“走出去”的,问题是让什么类型的音乐、先走向哪里。那些一厢情愿为了迎合欧美观众,生搬硬套“中西合璧”的伪民乐,只会让国外的外行听众觉得搞笑、内行专家觉得困惑——试想如果一个印尼佳美兰乐队来华访问,乐队里加入了二胡、大阮、唢呐,演奏《北京喜讯到边寨》;或者一位日本能剧演员,穿着和服在使用各种现代声光电效果的舞台上,用伴奏带演唱《拉网小调》,或许现场会掌声雷动,但之后中国的听众和音乐学者会因此对佳美兰音乐和日本能剧更加肃然起敬吗?民族音乐的价值就在于它的历史感、独特性和纯粹,在国内怎么“与时俱进”都可以,但到了国外最应该展现的还是传统经典中的精华。同时与其指望欧美国家听众的猎奇心理,不如先在文化传统有所交集的周边国家进行充分的市场实验。先在一些“同种不同文”的国家积累下一批适合国外市场的曲目,试验不同的演出形式,再去完全不同文化与制度背景的欧美国家拓展,或许更能够缩短“水土不服”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