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的误会
杨燕迪 于 2015.04.25 20:26:54 | 源自:中国音乐学网 | 版权:转载 | 平均/总评分:10.00/40

  • 制造商=CANON;型号=CANON POWERSHOT G5;焦距=16毫米;光圈=F2.5;测光模式=模式;曝光补偿=0.0EV;曝光时间=1/30秒;日期=2009.01.27 19:39:20
  • 说起来,歌剧这种体裁从一开始,就是个误会。四百年前,在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春风早已在欧洲大地席卷而过,文学、美术中早已硕果累累。直到这时音乐似乎才如梦方醒,欲与姊妹艺术一争高下,也想恢复失地,再创曾有过的希腊式辉煌。一群文人智士,自愿聚集在佛罗伦萨贵族巴尔迪家中,商讨复兴古希腊戏剧的宏图大业(这其中一位,就是日后因发现自由落体定律而大名鼎鼎的科学家伽里略的爸爸)。他们认定,在古希腊悲剧中,音乐一定占居着重要地位,并且贯穿剧情发展始终。不过,令人头痛的是,古希腊的音乐不比文学和美术,有大量的文字记载和实物传给后人。那时没有录音,也没有记谱,希腊人的音乐早已消逝得无影无踪,谁也弄不清楚当时的音乐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有摹本,只好假造。这些文人凭着一股热忱和冲动,声称音乐应该象在古希腊悲剧中一样,必须走上舞台,直接参与戏剧的紧张冲突,以自然的人声吟唱唤起观众的强烈感情,只有这样做,才算忠实继承和复兴古希腊悲剧的精神。这批文人音乐家以为,他们脑子里所想象到的这种音乐与戏剧的结合是古希腊悲剧的再造,但不曾想,结果却促成了一个崭新艺术品种——歌剧——的诞生。“着意种花花不活,无心载柳柳成荫”。此乃误会之一。

    误会之二,歌剧诞生时的原本意图是一种供贵族圈子观赏的“高雅”人文艺术,取材古典神话,音乐着意于表达诗词的曲折变化和美妙意境。没料到,这东西后来却成了西方文化中大众娱乐的前身,在很多时候几乎成为趣味低下的同义语。歌剧刚好借了意大利人声美妙歌喉的东风,不但王公贵族喜欢,而且平民百姓,特别是刚刚有了些钱的商人和中产阶级也附庸风雅,趋之若鹜。威尼斯1637年建成了世界上的第一家公众歌剧院,自那以后,只要肯掏钱,谁都可以到歌剧院过把贵族瘾。艺术走向平民,当然是件好事。不过凡事都有两面。随着看歌剧的人越来越多,歌剧剧目的音乐质量和艺术品味也就大打折扣。当时没有保留剧目的习惯,看戏都是看新鲜,演几遍就完,过后再看新的。象现在我们这样,一部威尔第的《茶花女》,外国演,中国演,翻来覆去看一辈子,要在当时,准当笑话。

    买票看戏的人多,供不应求,创作自然粗制滥造。写作快手几个星期出一部歌剧,这并非天方夜谭,也不是有什么天才,而是艺术要求较低,熟练的匠人都能一挥而就。这种似乎不动脑筋的写作习惯一直是意大利歌剧作曲家的专长,我们熟悉的罗西尼、唐尼采蒂等人依然保持着这个传统,令象贝多芬这样在作曲中绞尽脑汁富于思辨的德国人,又是鄙视又是嫉妒。写得快,当然不见得写不好,但陈词滥调,滥芋充数,概率确实比较高。更要命的是,歌剧的套路基本定型以后,旋律的华丽优美和歌喉的炫技表演,而不是戏剧的冲突和人物的情感世界,逐渐成了公众的注意中心。忙了一天,晚上到歌剧院,不为别的,就是要找个乐,寻求点感官的愉悦和刺激。于是,咏叹调迅速发展起来,不管什么剧情,只要有好听的曲调就行。后来,甚至出现了男扮女声的阉人歌手,为了出名捞钱,不惜违反自然,用男性的气息支持似女性般富于诱惑力的花腔炫技,以博得公众的喝彩。难怪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有见识的文人中很少有人说歌剧好话。格鲁克之所以要进行歌剧改革,瓦格纳之所以对以前的歌剧传统嗤之以鼻,确实有其必然。

    如此看来,我们总喜欢把歌剧(以及交响曲)当作一个国家文化艺术最高度发展的标志,这其中恐怕也有点误会。如果有心人去阅读一回17到19世纪的歌剧史,可能不免会有些纳闷,好象与我们时代的电影艺术有些相似。大制作,高产出,但真正有意义的杰作其实是凤毛麟角。四百年来的歌剧作品数起来总应有几千,甚至上万部,但至今仍能打动人心的、能在舞台上站稳脚的也就是那么几百余部。意大利是歌剧大户,产出最多,佳作出现的频率较高,然而不负责任的劣品也不少。进入20世纪,似乎精疲力竭,普契尼算最后一次回光反照,随后已无可奈何失去了歌剧盟主的地位。德语歌剧有所成,基本靠德奥人根深蒂固的器乐天才和他们较为深邃的哲学意念。法国人嗜好奢华,他们的歌剧布景常常雍容华贵甚至花里胡哨,好看但不中听,最终是靠象比才或德彪西这样的奇才为法国歌剧争了面子。

    如果要把歌剧作为一个国家艺术的典型代表,最有传统、也最有资格的实际上只有意大利、德国和法国三家。其他国家和语种的歌剧或多或少都是某种移植或衍化,算不上本土的正宗。比如英语国家的歌剧,英国自17世纪末的珀塞尔这个早逝的天才后,就一直后继乏人。二百年后,直到到本世纪中叶,才以布里顿为代表,在国际歌剧舞台上抢占一席之地。而美利坚这个在所有一切领域都可以傲视群雄的少壮暴发户,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在歌剧中找到自己独特的声音。东欧国家,借民族乐派兴盛之势,给歌剧注入许多新的血液和生机,只可惜语言障碍太大,象穆索尔斯基和亚纳切克这样难得的优秀戏剧作曲家,很难为外族人所理解。凡此种种,说明没有必要把歌剧当作一个民族艺术上最高成就的标志。当初肖邦刚刚出道,老师、朋友以及家人都力劝他写作歌剧,为波兰人争口气。但肖邦一直固执地把自己拴在钢琴的黑白琴键上,令很多同胞感到惋惜,甚至败兴。现在回过头看,才知道肖邦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他非常喜欢歌剧,但他更了解自己。难道不是肖邦在钢琴上的诗意独白,比那些刻意追求轰轰烈烈重大题材的民族歌剧,更能表达波兰人的民族魂吗?!

    对于国人,歌剧属地道的“舶来品”,观赏起来首先就碰上语言文字的障碍,一经翻译,声调别别扭扭,特别在宣叙调时,几乎无法卒听。另外,歌剧的形式惯例与我们本土的戏曲还是有相当差距,因而我们在习惯上总感到有些抵触。随着西风东渐,歌剧和其他西方文化一起传入我国,其中的误会当然也在所难免。别的不提,单说这“歌剧”二字,似乎就有些误差。查西方原文,opera这词,系从意大利文opus衍生而来,原意只是“作品”,并无“歌之剧”的意思。按最早意大利人文主义者们的理解,opera是dramma per musica——以音乐作为手段的戏剧,或者说是通过音乐展现的戏剧。这也正是格鲁克、莫扎特、威尔第等伟大人物的歌剧理想。照这层意思,opera最确切的中文对等词应是“音乐剧”或“乐剧”。很可惜,“乐剧”已经成为瓦格纳的专利,而“音乐剧”一词我们又给了美国的一种轻型小歌剧musical。但是,opera中的音乐显然要比musical复杂多彩,不仅要“歌”,而且有“咏”、“叹”、“吟”、“叙”等等之别,更有“咏叹”、“咏叙”、“小唱”、“吟说”、“宣叙”、“诵唱”等等细微之分,还不要忘了,自瓦格纳以后,管弦乐队在整个戏剧中所扮演的极其重要的角色。如此细想,opera比musical肯定更有资格称“音乐剧”。但这个误会已是约定俗成,改起来恐怕麻烦太大。

    拉拉杂杂谈了这么多歌剧的误会,但请读者不要误解,好象笔者是在揭歌剧的短。我的本意是想提醒大家,歌剧就其作为一种艺术体裁而言,并不见得就比其他品种更加“高雅”。它有它自己的问题,当然也有别的品种无法比拟的长处。让我始料不及的是,原来我的确是想说说歌剧到底有什么特殊魅力令人神往,没想一兜圈子,误了正题,只好索性把题目也改了。看来,误会产生,往往在不经意之中。本文的写作也可算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