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的罅隙里,我艰难地看了一集《中国好声音》,刘欢组PK。根据各方面的消息,我本来以为这是一出唱歌比赛,未料是一场体育比赛。运动员们比拼谁的声带振动的频率更快,且延续的时间更长。此竞技项目即飙高音。
我注意到个别选手并非是冲着飙高音来的,他天真地企图唱一首歌。但环境不允许,在人人都在飙高音,且一飙高音,评委老师们就纷纷产生剧烈生理快感的现场(他们五官痉挛,甚至无法安稳地坐在椅子上——我不太清楚在体育赛场上,裁判若服用兴奋剂的话是否也算违例,若算,这4位评委的处境堪忧),他怎么能冒大不韪地唱歌呢?他以为自己是谁?这让我想起大学时,女子800米达标考试中,一位虚弱的、跑着跑着就倒地猝死的同学。她也不想跑,但大家都在跑,都在向这个世界卖命地证明着自己,她闲在一边又算怎么回事呢?
你若坚持说高音也是一种演唱的话,我只同意游刃有余且合时宜的高音才算得上,而不是那种本着更快、更高、更强的卖命精神,以突破人类的生理底线为目标的高音。演唱是一种艺术行为,其试图展露和触动的皆为人类的精神世界,而不是结缔组织。若这场飙高音比赛果然如其自诩,是中国最公正、最高水准、最具平民精神的音乐盛事的话,那么,借此,目前国民的音乐审美乃至价值体系得到了一次声嘶力竭的概括。
高音可以量化,这令评判变得简单,也更易服人。你跟人们解释这段哑涩的气声反衬出歌者灵魂里某种微妙的悸动是没有用的,你要告诉他们他把灯泡给喊碎了,他们才会激动起来,恰跟得知某位运动员以多少秒破了世界纪录一样。据说,化善恶为利害是我们一以贯之的民族性格,那么,化艺术为体育算是对这一传统有趣的补充。人们应该在舞台上竖起一台分贝仪,并在选手开始尖叫的时候启动秒表。幸运观众得到的礼物将是——你不是喜欢听高音吗?——一把铁勺和一片玻璃。
人们对更高音和破纪录的执迷,跟我们不断颠覆旧我、对“划时代的重大进步”的耽溺是一致的,它们是这台隆隆前行的人类机器或大或小的部件。这种不容质疑、不予解释的前进,是一种骄纵昏聩到去往哪里都既不清楚亦不理会的前进;这机器跟一场无法预测和控制的自然灾难一样绝对冷酷、彻底客观,它裹挟并碾轧一切,才不会去管那一句句哑涩的气声,那一颗颗属于个体的、在它的辙印和浓烟里翻滚挣扎的小心肝哩。
唱出时代的最强音吧。赶紧把你的玻璃用勺子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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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如果你有幸坐过中国的旅游大巴,哪怕东北地区的旅游大巴,我敢打赌,你也一定成百上千次地听过《青藏高原》这首歌。特别是这一段:“呀啦索,那就是青藏高哦哦哦哦,哦哦哦原。”想来是中国人都试着“哦”过吧,哦得好的还会在公司年会、卡拉OK或《中国好声音》里当众哦一把,特别在哦到最高的那个转调时,没有谁不是龇牙咧嘴、浑身乱颤,就像一位刚把杠铃举起的举重运动员。此曲是国人高音执迷症的一个重要起源,也是我们糟蹋民族传统音乐的一个例证。
霹雳娇娃般俏然而立的惠特妮·休斯顿、玛丽亚·凯莉和席琳·迪翁亦功不可没。恰似体育刚出现时没有将友谊放在第一位,R&B刚出现时也没有将炫技放在第一位。后者的实现多亏了娇娃们,这由她们的生理结构决定,十秒之内陡升三个八度,海豚呼啸而过,娇娃们依旧面不改色,没有放出任何青筋。这给人造成了一种你行我也行的假象,此种虚妄,不仅出现在《中国好声音》的现场,国际田径赛场上也屡见不鲜。其结果不言而喻。青筋铺天而至,甚至还有断筋的。R&B是高音执迷症的另一处发祥地和失乐园,同是一件我们糟蹋舶来音乐的恰适证据。
美国作家库尔特·冯内古特认为,其祖国至少还有一点不值得大家讨厌:产生了布鲁斯。然后他说他听过的最好的R&B是在波兰一家酒吧里,由来自芬兰的三个小伙子和一个女孩表演。我愿意赌十块钱,这些芬兰青年没有飙高音。就像约翰·列侬和鲍勃·迪伦没有飙一样。詹尼斯·乔普林的高音是一种灵魂出窍、呓语式的高音,或藏着神经病,但绝无一条肌肉。它完全摒弃了炫技。炫技是艺术的一部分——最低级的那部分,在终于锻炼到一秒内拨10次吉他弦之后,你下一步考虑的是不是怎样一边走钢丝,一边拨?
令运动员沮丧的是,观众们看到他们一边走钢丝一边弹吉他之后,继而大声提出了希望他们同时表演喷火的要求。这就是我们对艺术家的要求。或许在此要求下,我们的审美将达到十六七世纪意大利贵族的水准,为了听到更纯净、绵长、激越的高音,而制造阉伶(并非危言耸听,曾令举国欢腾的Vitas,即是征兆)。
杨波:作家、乐评人,曾主编《自由音乐》和《音乐天空》等音乐杂志。